机构设置
团委工作职责
团委是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的,负责团结、教育和服务青年学生健康成才的职能部门。具体工作职责如下:
一、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,制定学院共青团的中长期的工作规划和阶段性工作计划,积极开展团的活动,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。
二、组织开展全院青年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加强爱国主义、社会主义、集体主义教育,引领广大共青团员坚定信念,树立远大理想。
三、抓好团的组织建设,健全团内民主生活,定期召开团员代表大会,做好团员发展及相关工作,开展团内评优表彰活动。
四、做好团的宣传教育工作,深入开展青年调研和理论研究,负责团刊、宣传栏、网站等宣传阵地建设,做好宣传报道工作。
五、实施素质教育,全面推行大学生素质教育活动和创新能力培养方案,开展学生学术科技与创新实践活动,做好素质教育学分审核认定工作。
六、组织学生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服务活动,增强社会责任,提高服务社会的本领,做好就业、创业教育等工作。
七、加强校园文化建设,指导学生社团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,提高大学生的审美能力和文化艺术素养。
八、负责团的对外接待、联络工作、组织与共青团工作有关的交流活动,做好印信管理、团内文件的收集、整理、立卷、归档工作。
九、完成院党、政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,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