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关于开展2022—2023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2-11-18 作者:主站 点击率:

各年级:

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不断提高学生综合素质。根据《重庆健康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》,现将做好2022-2023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参评对象

  我校注册的有正式学籍的2020级、2021级全日制专科生。

二、测评程序

(一)自我评价阶段(11月16日—11月18日)

各班级在测评前应对学生进行动员和宣传,明确测评目的,提出具体要求并使学生熟悉、掌握综合测评的各项内容和评分标准。每位学生认真参照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和评分标准,实事求是地进行个人自评,填写《重庆健康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表》(见附件1)中自评部分并计算,将其上报班级综合素质测评评议小组,所得分值需提供准确的佐证材料。

(二)班级评议阶段(11月19日—11月22日)

班级成立评议小组按照本办法的测评细则,结合学生自评情况进行综合素质考评。评议小组由辅导员(班主任)、班支委干部和2名经全班学生推荐产生的思想素质好、责任心强、办事公道的学生代表组成。(原则上为单数,人数不少于5人)。

(三)审核公示阶段(11月23日—11月25日)

学生处对各班评定结果进行审核,各班级负责人于11月23日上午12时前将本班的《重庆健康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表》(见附件1)(纸质版;按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摆放)、《重庆健康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汇总表》电子档发送至398213368@qq.com邮箱,纸质版、加分证书材料复印件等交到行政楼217办公室。

学生处

2022年11月16日

 

附件1重庆健康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表.docx

附件2重庆健康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.docx